落实规定“四个一”不走样。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推动县领导开展“包乡走村入户”98人次,压紧压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调整配备村党组织书记2名,新发展党员4名。发挥第一书记尖兵作用,示范带动村“两委”干部转作风,提升执行力。认真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凝聚党员合力。运用“三个三分之一”议事法,化解信访积案20余起。
创新自选“四个一”求实效。即每村给予1个5万元党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功能提升项目、选聘1名普通高校毕业生、支持1个3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开展1次能力提升培训(8月中旬举办的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培训班,14名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负责人全部参加)。通过落实自选动作“四个一”,软弱涣散村村干部精气神得到提升,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服务群众条件得到改善,集体经济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8%。
拧紧责任“四个一”促转化。建立1个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与,乡镇党委直接抓,驻村第一书记具体抓,结对县直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健全1套摸底排查、调研指导、考核评估、责任追究闭环机制;出台1个管理办法,《蒙城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制定1份评估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推动集中整顿工作。(陶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