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巡察公告

作者:蒙城先锋网 浏览: 发表时间:2023-02-28 17:44:59 来源: 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2月27日至4月25日,对蒙城县委组织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蒙城县委组织部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重点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中共蒙城县委党校(西门)报告厅一楼第二会议室;

2.邮政信箱:安徽省亳州市0004号邮政信箱;

3.联系信箱:中共蒙城县委党校西门门口北侧、蒙城县委县政府大院门口西侧(蒙城县城关街道周元西路146号)设置联系信箱;

4.电子邮箱:亳州市纪检监察网(www.bz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信箱;

5.举报电话:座机:0558-2975770,手机:19156731065(只接收短信);

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蒙城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

                                   2023年2月27日


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2月27日至4月25日,对蒙城县委组织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内容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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